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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的决定
来源:集团人力资源币 发布日期:2020/2/8 0:00:00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的决定
    集团坚决遵守浙江省和宁波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重申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员工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制订现阶段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以陈卓钧董事长为组长,何伟祥、陈峰副总裁为副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经营公司一把手、集团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针对所辖公司或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人员管控清单,做到员工返工前有调查、返工中有秩序、返工后有防控,事事有登记。
    二、严格落实“两张清单”。各经营公司(部门)要严格排查每位返岗人员近14天内外出史或病例接触史,建立“一人一表”,形成“一企一档”。
注:“一人一表”包括本人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重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健康状况等。
    三、严格落实员工接送、隔离和防控“三项措施”。对湖北(武汉)、温州、台州、杭州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籍的员工,一律要求其推迟返岗(返甬后自行居家隔离14天)。对非重点区域返回人员,鼓励错时返回,提倡自驾。
    对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员工,推迟其返岗时间,督促其去医院就诊,并追踪其诊断结果,完全康复后方可返岗。
    四、严格执行复工时间规定。2月10日起允许身体无异常或隔离满14天的员工须进入工作区的尽量安排错时工作。
    五、严格执行企业复工流程。各经营公司应提倡居家办公,对确有必要进入工作区的员工提前二天提出申请,并提交人员清单、交通、防护监测等防疫方案和承诺,经同意后执行。
    六、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强化危机意识,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启动隔离应急预案,人员送院就诊,场地及时消毒,接触人员居家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卫生防疫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七、严格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加强员工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防病意识,督促员工按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手册》要求,做好自我卫生防疫管理。自觉做到尽量不外出、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八、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①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进入大厦时接受物业人员的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问询。仓库人员应自觉每天测温并登记。
    ②员工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交流时保持距离,办公区禁开空调。
    ③在途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车员工就近接无车员工同行。
    ④暂停会议和集体性活动,确需召开会议或组织集体性活动的,事先申报,严控时限,参与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⑤严格实施传染病预防性措施:
    严格落实用餐管理,食堂停止供应,自带餐食;
    主动做好工作区卫生保洁;
    督促物业加强公共区环境整治,消除卫生死角;
    设置标识有“有害垃圾”字样垃圾桶(袋),集中回收使用过口罩交物业处置;
    严控访客、顾客、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访客须在门岗接受询问并登记相关信息、测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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